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市数据资源局作为归口单位负责数据资源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向全市数据资源领域公开征集2025年合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数据资源领域重点支持以下范围地方标准制定。
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算力保障和流通利用标准建设,为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提供支撑。
数据资源标准:聚焦基础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主体、数据治理和训练数据集,为数据资源高质量供给提供标准支撑。
数据技术标准:聚焦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销毁等技术,为数据生命周期提供技术标准支撑。
数据流通标准:聚焦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为数据有序流通提供标准支撑。
融合应用标准: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业领域,为行业领域数据管理应用、数字化水平评价、数据服务能力评估、转型成效评价等融合应用提供标准支撑。
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为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合规保障。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归口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可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填写《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重点工作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提出本年度拟立项计划项目。
(二)申报材料
地方标准申请立项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1.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1);
2.合肥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3.合肥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附件3);
4.合肥市地方标准草案;
5.标准宣贯实施计划;
6.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8.政府相关部门规划文件等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项目提出单位、起草单位需能够为项目提供必要
的组织、技术、人员和资金保障,具备规范编写地方标准和一年内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并在标准发布之后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
(二)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
不予受理。
(三)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
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工作;推荐项目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技术要求合理,构思成熟,适合全市推广应用。
(四)所有项目任务书由负责起草单位和参与起草单位按表格要求盖章,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5月7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策规划处。
联系人:孙肖冉
联系电话:0551-63539781
电子信箱:enao_sun @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为民服务中心A座907
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