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合肥市力争到2025年,培育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0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00家,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合肥市各区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也特别大,下面来看看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认定时间及奖励整理如下:

 

一、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区县奖励政策


1、合肥市: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2、瑶海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对经国家工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全国“单打冠军”、“行业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省市区不重复奖补原则,对当年新认定为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已评定的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转型升级对标诊断,给予企业发生的“专、精、特、新”综合评估和指导费用一定比例的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生产的核心设备,优先推荐“安徽工业精品”宣传。

3、蜀山区:加快领军型企业发展,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经开区:对当年新认定的区“****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5、新站区: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企业获认定后根据奖补申报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区经贸发展局、市经信局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6、包河区: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 “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7、高新区

  • 1)鼓励企业数字化投入。对于升级改造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存量工业企业,按照市、区两级的补助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补贴,其中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分别给予设备投资额的3%、5%、7%的额外区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在市级认定的上云服务单位购买上云服务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2)激励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区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3)加大企业双招双引。根据双向约束原则,对合肥市以外总部迁入合肥高新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企业完成注册和实现销售收入,且营业收入同比上一年度持平或增加,给予区级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4)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经认定的重点研发项目,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年度研发投入3%的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专精特新”企业,按项目给予其所获国家拨款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5)引导企业扩大规模。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自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且比上年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营业收入增长50%-100%的给予10万元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6)支持企业人才引进。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认定审核过程中,给予企业优先推荐的绿色通道,确保企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应报尽报。
  • 7)助力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强化主攻方向,为行业龙头企业配套生产。对于当年度发布的国内外500强企业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产品或服务,首次单份合同超过1亿元以上,合同执行完毕后,按照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目录,在区内场景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活动中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产品及服务。鼓励管委会各部门在区级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置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加分项。
  • 8)鼓励企业挂牌上市。对完成股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基础层挂牌“专精特新”企业调入创新层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的,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企业,报安徽局辅导后,直接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交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对在北交所成功发行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9)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企业扩大细分市场占有率,对于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且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工作。对当年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骨干企业、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组成单位)的,区级分别给予3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区级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
  • 10)精准高效服务企业。在“链通高新”平台上搭建跨部门政策发布平台,实现全区涉企政策统一发布、精准推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疑难问题清单,汇集政策、信贷、上市、管理、数字化等方面资深专家,分阶段、分层次、分行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

9、巢湖市: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且未获得省、合肥市资金奖励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合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一次性奖补。

10、巢湖经开区:对当年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平安企业”、“****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11、肥西县: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与省市相关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对当年认定的省市级民营企业百强、专精特新企业、工业精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本办法中所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 (1)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 (2)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 (3)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 (4)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2、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条件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企业,均可中报评定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
  • (2)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于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司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前列,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
  •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上。

 

三、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实行网上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完成账号注册,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并提交佐证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应填尽填,附件资料按照《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上传。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根据《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标准和程序》要求,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对初审合格者,由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按照申报名额要求,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局,并在申报系统内推荐。

(三)市经信局对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推荐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评定其为“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1-6258666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