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免申即享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我局已会同市征信公司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免申即享兑现工作。

请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照政策条款(见附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及时督促各自贷款银行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企业贷款信息及时录入信易贷平台系统,以免遗漏。

信易贷平台业务咨询电话:6375755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节选)》

2025年3月7日

附件

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节选)

15.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利息补贴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政信贷”产品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2000万元以内贷款的,给予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

申报时间:次年2月之后。

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要求的“政信贷”金融产品:

(1)申请渠道。企业通过合肥市信易贷平台

(https://www.hfceloan.com/mainboard/HomePage)申请该产品。

(2)参与金融机构。与合肥市签订《合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合作协议》的驻肥银行机构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3)贷款金额。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4)贷款类型。仅支持纯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两类业务,其中“纯信用贷款”是指商业银行以无抵(质)押、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如有)以外无任何其他主体或个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方式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或专项贷款;“担保贷款”是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保证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或专项贷款。

(5)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借款合同中约定的额度有效期)为1年及以上。

(6)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发放的“政信贷”产品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上浮30%。

(7)贷款用途。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及产品研发等投入,不得用于转贷、委托贷款、各级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项目,不得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不得流入房地产市场(以银行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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