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等归口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场景创新构建全省应用场景一体化大市场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场景创新工作,激发场景应用新动能,提升芜湖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根据《2024年度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和《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现发布2024年度市科技项目场景应用研发项目申报指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与支持强度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场景创新,围绕全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聚焦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视觉、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3D打印、大数据、文旅创意、医疗健康等我市产业发展优势领域,重点支持全域智慧城市建设、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特色应用、前沿新技术验证应用等方面场景应用研发。
按照20万元/项给予支持。
二、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机制
按照《芜湖市科技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采用“包干制”支持方式,立项后财政支持资金一次性全额拨付。
三、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场景能力提供单位(技术、产品提供方),单位性质为芜湖市域内注册的企业;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装备等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3.项目研发投入不少于40万元;
4.对于已纳入2024年芜湖市应用场景清单项目(芜湖市产业创新中心网站https://cczx.wuhu.gov.cn/cxzx/tzgg/8647177.html)的场景机会发布单位(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签订合作意向等协议的项目申报单位予以优先支持。合作意向等协议签订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月1日。
(二)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9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履约承诺函。
(三)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要求。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单位或项目主持人存在科研诚信等严重信用问题的;
2.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已申报1项市科技项目,或已承担1项(含1项)以上在研市级及以上项目的,或1年内科技项目未顺利通过的;
3.同一单位用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的;
4.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须信用记录良好,项目申报时须附科研诚信承诺书。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若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关于转发安徽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科办〔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属于严重失信,将取消其3年内申报科技项目的资格。
2.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指南,负责组织发动和申报指导工作,并切实强化初审责任,对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实施联合惩戒期限内的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归口管理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项目应遵守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科技伦理规范和指南要求,符合相关伦理规范。
4.项目实施期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算。
5.后续将从验收通过的场景应用项目中,遴选出技术创新型高、示范效果好、可复制推广的标杆示范场景,给予场景机会发布单位(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资金奖励。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10月1日—10月30日,申报单位通过芜湖市科技创新信息服务平台(http://60.167.58.101:81//default.jsp)进行网上申报,分类别填写《芜湖市科技项目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用户手册》)
2.初审推荐。11月10日前,各归口管理单位对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指南,完成网上初审,统一将在线打印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芜湖市科技项目推荐函》、《芜湖市科技项目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科技局窗口。
3.统一受理。11月15日前,市产业创新中心依据推荐函和项目清单,完成申报项目的网上统一受理。同时,市产业创新中心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项目形式审查和审核。
五、咨询电话
1.申报咨询电话:
市产业创新中心黄超、金帆0553-3993783
2.技术咨询电话:
网络支持025-84810000(转8839)(工作日9时至17时)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