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经信民营〔2020〕7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的通知》(合经信法规〔2023〕15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市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截至2023年底,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市级及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二、测评程序
(一)初评推荐。县区经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基地参与年度测评工作,对照测评指标(见附件1)提出初评结果,形成年度测评报告(含所有示范基地测评结果及优秀示范基地推荐名单),其中测评优秀基地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内示范基地总数的30%(不足1个的按1个计,见附件2)。县区经信部门组织初评优秀的示范基地提交优秀基地推荐表(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并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实地核查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市级审核。市经信局对县区经信部门初评推荐的优秀示范基地开展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等,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公示等后,确定2023年度测评优秀示范基地名单(全市拟评定年度优秀示范基地25家)。
三、有关要求
(一)县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基地年度测评工作,严格按照推荐比例择优推荐优秀示范基地,超出名额推荐(按推荐行文排序)的不予参加市级审核;
(二)申报推荐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佐证材料需依序装订;
(三)请县区经信部门于1月12日前将年度测评报告、优秀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推荐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县区经信部门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唐荣,联系电话:63537876。
附件3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测评优秀基地推荐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测评指标 | |||
序号 | 具体指标 | 计分细则 | 分值 |
1 | 2023年新入驻企业数 | 每新入驻1家企业得2分,最高20分(新入驻企业指新登记注册或从外市迁入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新迁入的另提供工商信息变更材料) | 20 |
2 | 2023年新入驻企业吸纳就业人数 | 新入驻企业每吸纳就业5人得1分,最高20分(需提供从业人员证明材料,包括企业2023年12月参保证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系统记录,上述资料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用工劳动合同及2023年12月银行工资流水) | 20 |
3 | 2023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数 | 每新增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分别得10分、5分、3分、2分,可累计加分,最高20分(需提供入驻协议,获评文件) | 20 |
4 | 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大赛项目数 | 入驻企业或创客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大赛参赛项目,每1项加4分,最高20分(需提供入驻企业或创客入驻协议,参赛报名系统截图) | 20 |
5 | 集聚服务机构数 | 合作机构每1家得2分,最高20分(需提供机构与运营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 20 |
6 | 激励分值 | 2023年获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得5分 |
附件2
优秀示范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县区 | 基地数量 | 推荐名额 |
1 | 高新区 | 25 | 7 |
2 | 经开区 | 19 | 5 |
3 | 新站高新区 | 10 | 3 |
4 | 安巢经开区 | 3 | 1 |
5 | 肥东县 | 9 | 2 |
6 | 肥西县 | 15 | 4 |
7 | 长丰县 | 8 | 2 |
8 | 庐江县 | 4 | 1 |
9 | 巢湖市 | 5 | 1 |
10 | 瑶海区 | 7 | 2 |
11 | 庐阳区 | 3 | 1 |
12 | 蜀山区 | 9 | 2 |
13 | 包河区 | 14 | 4 |
合计 | 131 | 35 |
附件3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023年度测评优秀基地推荐表
基地名称:
运营单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所在县区: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制
2023年12月
材料真实性声明
我单位声明:本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测评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客观、准确,不存在虚报、虚构等弄虚作假情况,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合肥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年度测评信息表
一、基本情况 | ||||||||
基地名称 | 基地级别
(可多选) |
□国家级
□省 级 □市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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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名称 | ||||||||
主导产业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运营单位法人代表 | |||||||
运营单位成立时间 | 基地开始运营时间 | |||||||
基地地址 | ||||||||
二、年度测评指标 | ||||||||
2023年新入驻企业数(家) | 2023年新入驻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人) | |||||||
2023年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家) | 2023年新增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数(家) | |||||||
2023年新增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家) | 2023年新增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数(家) | |||||||
入驻企业或创客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大赛参赛项目数(个) | 集聚服务机构数(个) | |||||||
新获评示范基地称号情况 | 例:2023年获得安徽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称号 | |||||||
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填报信息及附件材料真实。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 2023年新入驻企业情况表
2.2023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3.入驻企业或创客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大赛参赛项目情况表
附件3-1
2023年新入驻企业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时间 | 入驻时间 | 2023年末从业人数 | 法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合计 |
说明:1.新入驻企业指新登记注册或从外市迁入的企业;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新迁入的另提供工商信息变更材料
3.提供2023年新入驻企业从业人员证明材料(企业2023年12月参保证明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系统记录,如上述材料不能提供的,需提供用工劳务合同及2023年12月银行工资流水)。
附件3-2
2023年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
时间 |
入驻
时间 |
注册地址 | 获得称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说明:1.提供新增专精特新企业入驻协议复印件及获评称号文件;
2.获得称号选填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附件3-3
入驻企业或创客参加第八届创客中国大赛参赛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企业/创业团队 | 组别 | 报名时间 |
说明:1.提供入驻企业或创客入驻协议;
2.项目参赛报名系统截图;
3.组别选填创客组或企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