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http://jx.ah.gov.cn/sy/wjgg/148100581. html)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 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会商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将初审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三)市经信局会商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将审核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市及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负责对特色化指标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汇总至同级经信部门。

(三)申报系统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4时,逾期将无法提交。

(四)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须同时申报2023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五)申报企业按照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清单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六)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于6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1)联合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电子版同步报送。同时,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1份)报市经信局。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

市经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869522/65324525 经开区 63886102

新站区 65777059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2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附件1-3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
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导产品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4.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近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附件3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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