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申报正在进行中,小编整理了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想要申报的朋友们一定不要错过了,看完您如果有不明白或是想要代理申报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试点县申报对象
下辖1个及以上乡镇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可申报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2022年度试点县除外)。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
(二)试点县申报条件
1.试点县通过建设,整县商业建设类型达到增强型或以上;
2.根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表,通过评估,得分在70分(含)以上。
(三)项目资金申报条件
1.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8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实施主体。
(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申请验收(复核)项目清单;
(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财务信息表;
(4)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投资对照表;
(5)承诺书;
(6)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预算审计(评估)报告,包括项目投资清单及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7)其他所需材料。
2.县级部门。
县级商务会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初验,主要是:实施主体项目建设内容是否完成、项目投资是否真实、项目是否合格。将初验相关材料(验收申请、实施主体申请材料等一式6份)、指标自评结果分别向市级主管部门申请验收、评估。
(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申请;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验报告;
(3)县域商业 建设行动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
(4)实施主体相关材料。
3.市级部门。
市级主管部门成立验收专班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国家部委和《配套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项目复核申请、指标评估结果等相关材料(一式3份)向省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复 核申请;
(2)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表;
(4)安徽省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指标评估情况;
(5)县级初验相关材料。
4.省级部门。
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级推荐的试点报备县进行复核,对验收申报材料全面复核,项目实地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30%(拟奖补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