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部门,三山经开区经发局、城乡建设局、农村发展局、商务部门、教育文体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号)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参与自评。已被认定为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参与评价。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辅导工作。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要求,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于3月31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1)正式行文上报,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无为市:6611604湾沚区:8792800
南陵县:6839322繁昌区:7872923
镜湖区:3121436经开区:5846016
鸠江区:2662959三山经开区:2288031
弋江区:3025037江北集中区:2881072
自贸区:5768168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3835160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商务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