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鉴于相关文件具有较强的实效性,为尽快推进文件印发实施,加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进程,增强安徽经济发展动能,提升安徽产业发展能级,本次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26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信息表》反馈至wangfang@ ahjxw.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建议”。
附件:1.《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七、八、九次全会部署,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构建以“6178”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融合,服务型制造广泛深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提质扩量,促进产业链融通发展、供应链高效协同、创新链动能活跃、价值链有效提升。
到2027年,培育超60家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打造100个左右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建成15个左右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向高端跃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增强安徽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安徽产业能级新跃升。
二、融合路径
(一)推动制造业和科技服务融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知识产权等服务,提升概念验证、中试验证、产业孵化能力,推动形成覆盖产业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推动制造业和工业设计融合。引导企业聚焦客户需求实现和产品价值提升,围绕产品概念定义、形态结构、功能性能、用户体验、品牌形象开展综合设计,推动产品设计与制造服务流程设计贯通,从“功能定义产品”向“体验定义产品”转变。培育一批优质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动制造业和平台服务融合。支持企业围绕细分行业需求,建设共享制造平台,提供在线发布、订单匹配、资源共享、生产管理、产品溯源等服务,实现“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探索共享工厂建设。发挥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作用,支撑行业、区域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推动制造业和质量服务融合。打造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标准化创新中心,探索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优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引育,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放检验检测平台。提升制造业企业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能力,推动工业品质量升级,加快“皖美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推动制造业和现代物流融合。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搭建智能化供应链管理系统,强化流程控制,提升供应链管理精益化水平。引进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供应链创新服务平台,探索发展共享云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等物流组织新模式。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快海外仓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六)推动制造业和节能环保融合。支持节能环保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量身定制合同能源管理、污染监测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服务方案。引导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企业向绿色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推动产品回收及再制造产业加速发展。加强绿色供应链建设,培育一批碳核算、碳认证、ESG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制造业企业发展衍生服务。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产品服务资源,围绕“硬件+软件+平台+服务”打造系统解决方案,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企业构建涵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回收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产品服务体系。鼓励企业依托标准化零件、精细化配件、模块化部件实施产品服务个性化重组,提供定制化产品服务方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重点应用产业
(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鼓励汽车企业提升整车和零部件工业设计能力,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整车企业为客户提供涵盖金融服务、智能辅助行驶、充电换电、维修保养、回收利用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为主机厂提供子系统解决方案和集成服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引导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提升总集成总承包能力,发展项目开发投资、系统研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业面向光伏建筑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发展废旧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回收和综合利用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围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中心、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推出定制化产品解决方案,探索集成电路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新型显示企业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智能终端企业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创新产品形态,强化“芯-屏-端”产业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人工智能。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发工业大模型,搭建工业语料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故障分析、流程工艺优化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加快人工智能在制造服务各环节全面应用,探索基于人工智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服务和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探索平台验证、协同开发、制造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高端装备制造。鼓励装备制造企业发展基于成套装备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企业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搭建智慧运营平台,开展智能装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用融资租赁、信贷保险等生产性金融服务拓展市场份额。(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六)生命健康。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向智慧医疗系统集成服务商转型。大力培育医药外包服务机构,推动大模型在药物筛选、分子结构预测、药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加速应用。支持远程医疗、智慧医疗发展,提升医疗产品服务个性化定制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绿色食品。引导食品企业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和安全追溯管理。支持企业探索发展中央厨房和预制菜模式,提供加工、配送、仓储、售卖一站式解决方案。鼓励企业或第三方机构整合行业资源,打造食品共享制造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八)新材料。鼓励新材料企业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服务。大力发展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服务,提升产品一致性和可靠性。支持材料领域中试验证和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支撑原材料企业向新材料转型。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九)智能家电(居)。引导智能家电(居)企业提升工业设计能力,推动产品互联互通,实现产品高端化套系化发展。支持企业面向客户需求打造全屋定制、全屋智能等整体解决方案,发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提升家居、建材企业定制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主要措施
(一)培育融合主体。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服务系统建设,参与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反向向制造业延伸。引进培育一批优质融合化转型服务商,支持融合化服务商为企业提供转型诊断。打造转型标杆,每年遴选行业影响力大、服务能力强、示范作用显著的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应用场景。探索开展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建设,重点打造面向生产需求的工业应用场景和面向消费需求的生活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建设用户体验中心、示范产线等,推动在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中部署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速应用场景复制推广。每年遴选制造服务一体化应用场景3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三)夯实“数智”基底。鼓励企业开展以数字为基础的流程再造,构建涵盖制造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运营体系。加快建设数据中心、算力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和数据资源储备体系建设,打造安徽省数据交易平台,加快数据要素服务“两业融合”发展,强化大数据共享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人才支撑。加强融合型人才招引培育力度,支持高等院校优化专业、课程设置,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融合型人才培育基地。开展融合型人才实践技能培训,培育服务型制造领域“卓越工程师”。完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和职称评定机制,增设工业设计职称专业。(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产业生态。围绕产业集群需求,加强生产性服务业“双招双引”,推动建设一批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质量认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基地。持续开展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行动,推动大中小企业构建“产品+服务”高效协调产业链生态。发挥产业联盟、协会作用,办好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制定省级服务制造集聚区创建导则,以县(区)和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创建主体,对标导则要求,加强服务型制造应用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打造服务型制造集聚区,每年遴选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3-5个,争创国家级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五、组织保障
加强跨部门协作,在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下,建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参与的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组织“两业融合”专题培训,开展“服务型制造进园区”主题宣贯;统筹制造强省建设资金推动“两业融合”发展,支持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设。鼓励各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特色和要素保障水平出台推动“两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定期对各市推动“两业融合”相关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估。支持统计部门开展“两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监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
附件:“两业融合”重点模式
附件
“两业融合”重点模式
(一)工业设计。指以工业生产用品为主要对象,聚焦产品服务价值,以服务设计、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从单纯的制造导向转变为制造和服务并存的服务价值导向以满足客户达到某一特定需求,从构思到建立一个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且用明确的手段表示出来的系列行为。它包含一切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生产和服务的设计过程,包括产品规划与战略、创意设计与概念开发、产品设计与工程、用户体验设计、品牌形象设计以及生产监督与质量控制等方面。
(二)定制化服务。指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客户参与或其他交互情景下,通过开展个性化设计、用户参与设计、交互设计服务,通过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推进生产制造系统的智能化、柔性化改造,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的一种特殊服务提供模式。
(三)供应链管理。指企业通过整合多个关联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完成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零部件生产、整机装配以及最终产品运输、仓储、分销、零售和服务等环节,通过在每个环节设置相应的管理方法、流程、策略对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咨询服务、采购代理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以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和协同能力,降低整个供应链的成本,形成稳定的供应链服务体系,促进企业与供应商以及企业与客户之间形成更为密切的耦合关系,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四)总集成总承包。指企业依托核心技术、装备或者系统集成能力,利用主营核心产品的强大嵌入性,组织外部资源(包括基础、厂房、外围设施建设)并加以整合、集成,为上下游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系统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交钥匙工程”。专业承包商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通过集成相关的制造业务,为用户提供装备成套性的服务,实现与主营制造业务的联动。其主要业务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
(五)全生命周期管理。指企业开展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到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维护检修、回收利用等工业产品服务,及围绕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护检修水平,搭建智能产品服务系统,拓展售后支持、在线监测、数据融合分析处理和产品升级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整个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品协同设计、制造和管理,包括概念设计、产品工程设计、生产准备和制造、售后服务。
(六)生产性金融服务。指企业集团设立或参与设立相关持牌金融机构或与金融机构合作,依托集团主业,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信息和数据共享,或开发金融科技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的金融服务。
(七)共享制造。指围绕生产制造各环节,运用共享理念将分散、闲置的生产资源集聚起来,弹性匹配、动态共享给需求方的新模式新业态。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推动创新能力共享、服务能力共享协同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产出效率、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包括设备共享、生产线共享、创新服务共享等多种方式。
(八)检验检测认证。检验检测是指由依法成立的专业技术组织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验证的活动。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从模式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不再局限于单一确认是否合格,而是从研发设计环节就开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服务;从参与方看,除了政府、第三方机构,生产制造类的企业也在逐步开放自身资源为社会提供服务;从技术手段看,用于检测认证的各类工具、装备快速更新迭代,为行业提供更加智能化、精准化的技术支撑。
(九)节能环保。指为实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目标而开展的一系列专业服务活动。包括节能咨询、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服务,环境检测、污染治理、环境评价等环保服务,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认证等综合性服务。其中,产品回收及再制造、再利用是一种全新的“资源—产品—报废—再生利用”循环经济模式和理念,能够充分利用资源,保留原材料生产加工的附加值,最大限度地实现节材、节能、环保、低成本,是节能环保的高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