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安排,现就我省2024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应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推荐报告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审后,择优推荐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获得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新设站”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有关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传申请材料的签字盖章页电子扫描件。

(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

(七)网上申报系统已于2024年9月25日开通。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2024年新设站备案情况,查询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八)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办理开通全国博士后进出站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等事宜。

三、有关要求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申报工作,要认真把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条件,规范申报工作程序,压实核实初审责任,确保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准确。对未获得推荐的申报单位要做好有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对设站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佐证材料,与申请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40页。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秋卉

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邮箱:zjcpostdoctor @163.com。

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附件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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