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条件及奖补政策

三首”产品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等的简称。系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实现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关键基础材料和软件系统等。近日,安徽省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斯百德整理了项目申报重点、条件及奖补政策。

一、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申报重点

申报重点领域原则上参照《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需求目录(2024年)》。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节能、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目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三、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新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最新版)》等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分别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应用“三首”产品开展研发创新的,其购买“三首”产品支出形成的费用、折旧或摊销,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按规定落实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政策。

(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企业研发“三首”产品创设专属信贷产品,开展专利权、软件著作权、应收账款等抵押贷款。将企业研发“三首”产品贷款纳入省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并提高贷款风险补偿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对研发“三首”产品的企业,优先推荐加入与银行合作的“共同成长计划”。对企业使用“首台套”设备办理抵押贷款,纳入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并比照企业“首贷”标准补偿。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研发“三首”产品贷款提供担保增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企业研发和应用“三首”产品开发保险产品。充分发挥各类产业基金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三首”产品研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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