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遴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三批试点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试点行业,以及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属于试点行业的规上中小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367、382、385、397、398】。

(二)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5个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录库的中小企业。

(三)为上述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近一年有数字化改造计划。

4.试点项目实施地在合肥市辖区范围内。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上无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合肥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hfzxqy.demo-caii.com/login),如实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附件1)。

(二)县区初审。县区工信部门对照遴选条件,对申报企业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信用情况等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并于11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行文及汇总表扫描件上传平台。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初审推荐企业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企业,履行集体决策、公示等程序后,公布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

四、有关事项

(一)入选试点企业可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活动,申报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专属金融服务产品支持。

(二)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的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不纳入遴选范围。已纳入第一批或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的,无需重复申报。

(三)根据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展情况,动态调整试点企业名单。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郭老师  17310030813

李老师  1803365413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63537876

县区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高新区  65324525  经开区  63679325

新站高新区  65777276  安巢经开区  82363129

肥东县  67758626  肥西县  68848465

长丰县  66662991  庐江县  87389398

巢湖市  82613781  瑶海区  64496910

庐阳区  65699413  蜀山区  65597585

包河区  63357348

附件:1.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2.数字化改造承诺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一、试点行业规上中小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从人社部门下载的2023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法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可附情况说明,并提供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2022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截图

4.数字化改造承诺(须签名、盖章)

适用企业:规上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367、382、385、397、398。

二、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从人社部门下载的2023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法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可附情况说明,并提供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2022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截图

4.数字化改造承诺(须签名、盖章)

适用企业:纳入我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5个重点产业链企业名录库的中小企业(企业可自行查询,查询网址:http://rcaj.hfrsggff.com:8088/talent/#/enterpriseDirectory)。

三、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佐证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从人社部门下载的2023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法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可附情况说明,并提供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及2022年12月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可以证明为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配套的相关佐证资料(如销售合同)

4.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截图

5.数字化改造承诺(须签名、盖章)

适用企业: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智能家电、光伏及新能源、新型显示等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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