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粘胶纤维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各市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赴现场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对于2022年7月以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各市工信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粘胶纤维企业申报工作,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三份)于8月31日前行文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qinruifeng@ ahjxw.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秦瑞丰,电话:0551-62871138。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