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指在人才队伍各个领域中层次比较高的优秀人才,或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影响的人才。一般来讲,这类人才素质高、能力强、贡献大、影响广。高层次人才常常具有特别旺盛的创造力,在个人素质上表现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合作能力、敬业精神的新型人才。
安徽省的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顶尖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世界主要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等。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包括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地方级领军人才(C、D类):包括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高级人才(E类):包括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础人才(F类):包括具有本科学历或专业技能证书的基础性人才。
此外,安徽省的高层次人才政策还包括对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科研经费支持等福利待遇。例如,对于从域外到合肥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根据其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对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等。
安徽省的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旨在通过细化人才认定等级,提升人才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了定级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这样的分类和认定,安徽省能够更好地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