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合肥低空经济发展奖励申报对象和条件指南

合肥作为全国首批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省份的领先城市,近年来一直在前瞻性布局低空经济产业,积极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主体,助力我国低空经济创新生态加快形成。

一、奖励申报对象

1.低空经济企业

对于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的企业,微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25公斤)、中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公斤)和大中型无人机(起飞重量超过150公斤)年飞行架次超过一定数量的企业,将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1。

2.研发机构和新引进的企业

对新引进的低空经济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经费支持2。

3.获得认证的企业

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eVTOL、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资助额度分别为1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2。

二、奖励申报条件

1.飞行架次要求

企业需确保微轻小型无人机年飞行架次超过500次,中型无人机年飞行次数超过300次,大型无人机年飞行次数超过100次1。

2.技术研发及转化

企业、高校院所需要加强对航空材料、电池、导航、飞控、动力、元器件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2。

3.场地运营企业

提供试飞、测试、验证等服务的验证试飞场地运营企业,按照100元/试飞场次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100万元2。

4.示范场景创建

企业需要打造无人机与无人车、无人船等其他交通方式协同融合的示范项目,推荐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应用示范场景2。

综上所述,2024年合肥市针对低空经济发展的奖励申报对象主要是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和研发机构,而申报条件则涉及飞行架次、技术研发、场地运营和示范场景等多个方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可能需要参照合肥市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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