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关于公开遴选皖南购物节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各有关平台企业:

根据安徽省更大力度发放消费券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加快激发有潜能消费的通知》和《芜湖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2024徽动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芜商建〔2024〕20号)要求,推动消费持续扩大,做好2024年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芜湖市第二届皖南购物节消费券的发放、核销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主要类型(分别遴选平台)

(一)“芜优出行”汽车消费券

1.实施周期:7月19日至7月31日

2.实施要求:

(1)曾承接过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

(2)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活动配置。

(二)家电焕新消费券

1.实施周期:7月19日至7月31日

2.实施要求:

(1)曾承接过家电或家具消费券发放活动。

(2)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活动配置。

(三)仲夏惠民消费券

1.实施周期:7月19日至7月31日

2.实施要求:

(1)曾承接过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

(2)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活动配置。

(四)芜优美食餐饮消费券

1.实施周期:7月19日至7月31日

2.实施要求:

(1)曾承接过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

(2)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活动配置。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需持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能及时有效处理。

2.按照消费券发放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组织消费券发放,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在入选服务平台发放渠道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参与活动的商铺分类核销。

3.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按要求出具相关统计数据,包括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抢券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核销率、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数量等后台相关数据,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分析报告。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2.提供高效运营服务保障。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鼓励平台活动期间与财政投放资金配套相应自有资金并叠加商户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五)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政府账户。

(六)能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18日

四、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二)资质证明材料;

(三)消费券发放方案(暂以汽车消费券300万元、家电消费券200万元、惠民消费券80万元、餐饮消费券70万元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最终以实际批准的金额调整执行;发放时间7月19日-7月31日);

(四)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承接此次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于7月18日16:00前将报名材料反馈我局流通发展与电子商务科。公告到期后,如果只有一家报名,不再另外组织遴选。

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0553-3833623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C221办公室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0551-62586667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