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皖美“绿”动,向“新”而行。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底前。
三、活动组织形式
(一)本次活动委托省汽车行业协会统筹协调,各地工信(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组织实施。
(二)各地选取适宜农村市场、口碑较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开展新能源汽车的产品展销、知识讲座、企业宣传、试乘试驾等活动,丰富消费体验,提供多样化选择。各市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城乡居民参加活动,组织充换电服务,新能源汽车承保、理赔、信贷等金融服务,以及维保等售后服务协同下乡,补齐农村地区配套环境短板。
(三)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出台各种优惠让利措施并开展现场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等多样化的线上促销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
(四)鼓励各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车网融合等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邀请企业与供电部门进行充电、建桩与用电的流程与安全知识咨询解答。
(五)通过地方政府宣传平台、各级媒体与车企传播渠道开展活动宣传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做好举办场地和经费保障,坚持节俭办活动,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二)做好安全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和交通、消防、医疗救援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防事故发生。
(三)注重宣传引导。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新媒体短视频等渠道,开展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宣传引导,加大新能源汽车科普宣传力度,充分调动与利用本地宣传资源,加强活动前预热宣传,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王文钰,0551-62871190
省发展改革委杨娟,0551-62602444
省农业农村厅葛东学,0551-62610942
省商务厅金贺龙,0551-63540572
省能源局时祥,0551-63609465
省汽车行业协会张艳,0551-62659698
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彭飞,13355515670
附件:2024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4年5月23日
2024年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时,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2024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促进我省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助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
二、活动主题
皖美“绿”动,向“新”而行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主办单位:各地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协办单位:省汽车行业协会、省汽车经销商商会、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电基础设施企业、供电部门、经销商、相关会展企业等。
四、参与人员
省、市政府领导,省内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省外新能源汽车品牌经销商、充电桩运营企业代表、供电部门代表、汽车保险和金融企业代表、维保售后服务企业代表、企事业单位人员、主办承办与支持单位代表、城乡居民等。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线下活动内容
1.产品展销。现场展览以新能源汽车为主,充电设施设备、关键零部件、汽车服务等可同场参展。
2.专题讲座、企业宣传。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领域及意向购买的相关人员,以集中讲座的方式进行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政策解读等内容,通过线上及线下等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政策、购买、使用维护保养等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参展企业在现场进行产品推介宣传、现场体验、试乘试驾等活动。
3.其它相关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吸引人流。参展企业在活动现场组织开展以直播、互动抽奖等多样方式汇集流量,吸引更多消费者观展、购买。
4.咨询服务。邀请供电部门、充电桩建设和运营企业到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维护、申请安装等方面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充换电服务,新能源汽车承保、理赔、信贷等金融服务,以及维保等售后服务企业开展咨询服务。
(二)线上活动内容
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线上活动,由省汽车行业协会公众号和各地相关部门公众号开设线上展厅供消费者看车选车,参展企业举办电商平台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等方式开展线上促销,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买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创新活动形式,搭建线上选车、购车平台,方便消费者购买。
(三)活动安排
1.组织调研。省汽车行业协会组织省内新能源汽车企业、省外新能源汽车省内经销商征集企业参展意向,收集汇总并发布参与下乡活动的品牌车型、优惠政策等信息,同时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地调研场地与活动实施计划,协助各地政府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省直各相关部门给予相关支持,帮助协调解决下乡活动中有关问题。
2.活动实施。各市出台支持城乡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落实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支持政策,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线下线上活动同步实施,各市开展下乡活动不少于1场,活动进一步下沉到县域,鼓励选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比例不高、未来市场潜力大的典型县域城市,以此为中心辐射周边乡镇,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可以组织所辖县(市)开展活动,尽可能地覆盖更多地区。
3.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地对活动成效进行总结,省汽车行业协会汇总各地成效形成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总结报告。
六、活动经费
举办活动经费由各市相关部门统筹解决。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安排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报废更新。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间或执行期届满后,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鼓励各地采取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补贴)等方式促进个人汽车消费,各地财政对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并组织实施。
七、新能源汽车专项宣传计划
(一)活动将邀请国内主流媒体与省内重点媒体,在活动前期预热、活动现场播报、活动后期跟踪报道全方位宣传,并以网络、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与邀约。
(二)各市制作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及购买、使用维护保养等方面宣传材料与视频,通过线上传播与现场材料分发、音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覆盖不同的受众群体。
(三)充分利用活动当地的媒体资源,因地制宜地在本地居民中配合开展宣传工作。
(四)邀请供电部门和充电桩生产、建设、运营企业到场进行充电基础设施使用维护、申请安装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进行相关设备的展示与使用培训。
八、职责分工
(一)省直有关部门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活动方案制定,总体策划推进,指导各地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核活动方案,协调省内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参与下乡活动。
3.省商务厅协助制定活动方案,协助邀请省内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参与下乡活动。对2024年各地财政汽车消费补贴(或汽车消费券)的实际发放金额和2024年在各市商务部门备案、持续时间2天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展销活动,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4.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审核活动方案,配合开展农村地区宣传工作,协调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事宜。
5.省能源局负责审核活动方案,协调供电企业参与下乡活动,协调解决充电基础设施供电保障相关事宜。
(二)省汽车行业协会
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总体安排下,负责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统筹协调,协助各地政府举办活动;负责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总结;负责国内主流媒体与省内重点媒体邀请、预热宣传等工作;负责活动的宣传素材制作与传播等相关宣传工作。
(三)举办地市政府
1.负责本地活动方案制定。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总体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2.负责安排场地。原则上室外主会场不小于3000平米,乡镇不小于500平米,室内场地不少于100人的会议室。
3.负责经费保障。安排活动所需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出台相关消费补贴政策,明确消费补贴兑现的具体操作流程,与车辆生产企业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包,激发市场活力,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
4.负责活动组织。组织实施下乡活动,做好交通、消防、防疫、安全等方面保障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企业协调。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用车环境,开展氛围营造,兑现相关鼓励政策。组织辖区内城镇与农村地区居民参加下乡活动,协调当地供配电的相关单位到现场提供充电基础设施的咨询服务。同时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
(四)相关企业
1.车辆生产企业。须承诺向消费者提供法定合格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售后服务,兑现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安排车辆交付,并根据农村特点建立服务网络。
2.销售服务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合格新能源汽车产品、汽车金融服务、售后服务等,兑现相关优惠政策,优先安排车辆交付。配合举办地政府开展相关活动。
3.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当地政府规范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充电桩。配合举办地政府开展相关活动。
4.供配电企业。合理布局供配电基础设施,做好消费者安装充电设施的审批、指导和服务工作,保障消费者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和安全。配合举办地政府开展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