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拟开展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人才公益培训,现招募培训承办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名称
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人才公益培训。本培训不得转分包开展。
二、承办单位招募起始日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30日(如邮寄,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三、培训内容
为加强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推动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引擎作用,组织开展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高层次人才培训,从产业发展、管理、技术、营销、金融等方面,全方位提升行业企业家、科创高层次人才及管理人员的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
(一)培训对象
合肥市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及关联企事业单位、科创团队的高层次人才及企业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目标
1.培养积极应对行业新形势新变革,具备行业创新精神和创造思维的新材料重点产业链高层次人才,为新背景下的行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支持。
2.学习了解行业政策、前沿技术、管理知识和先进案例等,提升产业链高层次人才的专业能力,为推动合肥市新材料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储备人才。
四、培训完成期限
2024年8月前完成。
五、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新材料重点或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2年无失信行为;熟悉新材料产业,了解国内、省内,特别是合肥市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
六、招募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价结果 | |
分值 | 得分 | |||
1 | 单位资质 | 申报单位须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在税务、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 | 一票否决 | |
2 | 培训地点 | 培训开展地点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 一票否决 | |
3 | 培训举办 经验 |
有丰富的培训活动举办经验,已累计组织相关活动不低于10场,参加人数累计不低于800人次。累计举办活动达到10场次,累计参加人数不低于800人次得分5分;每增加5场次且累计参加人数增加400人次,加5分 | 15 | |
4 | 培训规模 | 组织参训学员数量不少于200人次。培训学员人数达到200人次得10分,超过250人次得15分。 | 15 | |
5 | 培训时长 | 培训课程不少于8个课时,每个课时不少于一个小时;培训学时8小时得10分,8小时至12小时得15分,12小时及以上得20分。 | 20 | |
6 | 培训形式 | 培训形式包括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圆桌会谈、供需对接等,得15分;培训形式未含圆桌会谈或供需对接,得10分。 | 15 | |
7 | 师资力量 | 培训实力较强,拥有材料领域专家库,能够邀请新材料领域专家教授(国家杰青、正高级教授)、企业家(拟邀请新材料上市公司技术高管2名,国内新材料应用场景头部企业高管2名)及政府部门相关领导授课。在库专家不足100人得10分,100-500人得15分,500人以上得25分;邀请正高级教授(或相应职称)授课增加10分。 | 35 |
依据《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规定,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审专家现场拆封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确定最高分者为承办机构。如评分相同,由评审组抽签确定承办单位;如申报单位只有1家,则专家评分须超过80分方可选定为承办单位。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应并按照申报人条件以及评分标准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报单位简介;
(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服务团队成员花名册,自有人员提供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外聘专家提供聘书或聘用协议,服务团队职称证明文件;
(四)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表彰证书等材料;
(五)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人才培训方案;
(六)评分标准里要求的其他支撑性文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材料清单贴在文件袋封面,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封面备注联系人、联系方式。
八、其他事项
产业链培训活动完成后,根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专班柯贵州
电话:0551—63538576
邮寄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14楼1415室,市工信局材料产业处
合肥市新材料产业链专班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