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大数据企业奖补政策

为了贯彻实施《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主体、增主体、强主体”行动的意见》(合政秘(2022)20号)文件的精神,制定了一套规范的系统来管理大数据企业产业政策资金。这套系统基于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

一、奖补依据

这项奖补政策是基于《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保主体、增主体、强主体”行动的意见》(合政秘(2022)20号)的第10条第3款:对于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大数据企业,将给予一次性的10万元奖补。

二、奖补对象

首次获得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但有违法违规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除外。

三、奖补标准

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每家将给予一次性的10万元资金奖补,该奖补资金由市本级与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按3:1的比例承担。

四、办理流程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核流程,方便企业,我们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进行资金兑现拨付。

1.兑现通知。当年度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布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名单后,市数据资源局将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市数据资源局官网发布奖补兑现通知。

2.区级初审。市数据资源局根据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当年公布的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名单,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对认定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资金兑现意愿等情况进行核实,确定申领企业名单并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3.市级复核。市数据资源局对各县区上报名单汇总、复核后形成拟奖补企业名单,对外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发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市数据资源局官网,公示期5天。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消除异议的,由市数据资源局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根据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拨付至相关县(市)区、开发区,由上述单位配套资金后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相关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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