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合肥市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实施细则》(合科〔2023〕116号)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度科技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按实际保费的10%-50%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二、申报条件
1.在合肥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地分公司保费不可纳入母公司申报),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效的科技保险。
2.险种范围及保费补助标准:保费补助标准按险种和补助比例分三类,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为30万元。
一类险种: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生命科学产品完工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按实际支付保费的50%给予补助。
二类险种: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按实际支付保费的30%给予补助。
三类险种:企业财产保险(包括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按已实际支付保费的10%给予补助。
3.保险期限必须是一年期及以上;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需相同或者从属关系;保单中有下属公司的,需注明标的地址、保费分项明细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不同险种的保险发票、转账回单需单独打印,或者注明不同险种分项明细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投保险种须与申报补助险种名称一致,或者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不能超出申报补助险种的保险责任,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三、申报材料
1.科技创新产业政策财政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件2);
3.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3);
4.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4);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7.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三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8.科技保险保单复印件;
9.科技保险保费发票复印件;
10.科技保险保费支付凭证;
11.其他。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s://hfcyzc.hfceloan.com/)进行申报,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4年4月30日8:00—2024年5月17日17:3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受理。
2.审核推荐
申报单位完成系统申报提交后,及时关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并完善申报材料,待县区初审通过后,在系统中导出全部申报材料,并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推荐,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工作,2024年6月7日前将推荐报告和汇总表(附件5)、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科技局创发处。
五、其他事项
在审核申报、兑现等任一环节中发现申报单位有失信行为且未完成修复的,或单个企业本条款实际总兑现金额低于1万元的,本政策不予兑现。
六、咨询电话
肥东县 陈天贵 67712077
肥西县 宣中光 68850905
长丰县 张磊 66662593
庐江县 夏荣 82561153
巢湖市 丁洋 82313795
瑶海区 臧世辉 64479478
包河区 方敏 63357121
庐阳区 余欣雅 65699118
蜀山区 张得志 65121130
高新区 杨如 65329952
经开区 操佳 63679379
新站区 乔洁 65777330
安巢经开区 葛娟 82360087
市科技局 马超、周郑芳 63538659
附件5:合肥市2023年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科技保险补贴)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