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加强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业管理,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工作,同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企业推荐要求:
1.企业符合所申报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
3.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对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miit.gov.cn)线上提交规范条件企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另外,为做好企业储备,加大培育力度,请各县区认真摸排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汇总报送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
二、已公告规范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请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如实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县区于4月1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我处。报送邮箱535634110@ qq.com
附件:
1.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联系人及电话:韩忆航,63886103)
附件1
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类别 | 公布年度 | 文号 | 批次 |
1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污水第一批 |
2 | 安徽普朗膜技术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污水第一批 |
3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一批 |
4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大气第四批 |
5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污水第二批 |
6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固废处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固废第一批 |
7 | 合肥合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大气第五批 |
8 | 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9 | 合肥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大气治理第六批 |
10 | 安徽九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11 |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12 | 安徽中源锦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13 |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14 | 安徽中科华仪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15 |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16 | 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17 | 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固废处理装备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固废第二批 |
18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19 |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20 |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21 | 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22 | 安徽富通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附件3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环保装备制造业管理,根据工信部和省工信厅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工作,同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企业推荐要求:1.企业符合所申报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3.近三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省、市级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情况。
请各县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对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线上提交规范条件企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并严格对照《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推荐意见。
另外,为做好企业储备,加大培育力度,请各县区认真摸排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汇总报送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
二、已公告规范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如实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县区于4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2)电子版单独报送我局。
附件:1.合肥市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2.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森,6353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