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3〕356号),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结合目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模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4月8日

附件:网络安全保险典型服务方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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