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引导我省环保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推荐,并做好已公告规范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企业推荐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请各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遵循自愿原则,按照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如实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对照国家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推荐意见。同时为做好企业储备,加强培育力度,请各市认真摸排辖区内正常生产经营的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报送辖区内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附件3)。
二、已公告规范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请各市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如实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请各市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及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平台报送至我厅(节能处),企业清单发送至邮箱liulu@ ahjxw.gov.cn。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0551-62871859。
附件:1.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2.安徽省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3.环保装备制造业企业清单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1、已公告企业名单.xlsx
2、工信部节能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
安徽省已公告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名单 | ||||||
序号 | 所在市 | 企业名称 | 类别 | 公布年度 | 文号 | 批次 |
1 | 马鞍山市 | 安徽威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17年 | — | 大气第二批 |
2 | 池州市 |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17年 | — | 大气第二批 |
3 | 马鞍山市 | 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18年 | 2018年第44号公告 | 大气第三批 |
4 | 合肥市 |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污水第一批 |
5 | 合肥市 | 安徽普朗膜技术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污水第一批 |
6 | 合肥市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19年 | 2019年第27号公告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一批 |
7 | 合肥市 |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大气第四批 |
8 | 马鞍山市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污水第二批 |
9 | 合肥市 |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污水第二批 |
10 | 铜陵市 |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环境监测仪器第二批 |
11 | 阜阳市 | 安徽恒宇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固废处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固废第一批 |
12 | 合肥市 |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固废处理 | 2020年 | 2020年第41号公告 | 固废第一批 |
13 | 马鞍山市 | 安徽天顺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大气第五批 |
14 | 合肥市 | 合肥合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大气第五批 |
15 | 黄山市 | 黄山天之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大气第五批 |
16 | 马鞍山市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大气第五批 |
17 | 芜湖市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污水第三批 |
18 | 合肥市 | 合肥福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1年 | 2021年第24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19 | 合肥市 | 合肥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大气治理第六批 |
20 | 合肥市 | 安徽九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21 | 合肥市 |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22 | 合肥市 | 安徽中源锦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污水第四批 |
23 | 合肥市 | 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24 | 合肥市 | 安徽中科华仪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25 | 合肥市 | 安徽科创中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26 | 合肥市 | 合肥中科光博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2年 | 2022年第2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三批 |
27 | 合肥市 | 合肥中亚建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固废处理装备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固废第二批 |
28 | 合肥市 |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29 | 合肥市 | 安徽新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30 | 合肥市 |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31 | 合肥市 | 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环境监测仪器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环境监测仪器第四批 |
32 | 合肥市 | 安徽富通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33 | 阜阳市 | 安徽华创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大气第六批 |
34 | 六安市 | 安徽泓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35 | 马鞍山市 | 安徽菲利特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36 | 马鞍山市 | 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大气第六批 |
37 | 马鞍山市 | 马鞍山三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38 | 铜陵市 | 安徽汉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39 | 安庆市 | 中安智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污水治理 | 2023年 | 2023第18号 | 污水第五批 |
附件2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管理,现组织开展第八批大气治理、第六批污水治理、第六批环境监测仪器、第五批固废处理装备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要求
(一)推荐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
企业符合对应领域《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固废处理装备)规范条件》要求。
(二)推荐程序
请各有关企业依据相关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推荐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二、规范条件企业自查工作要求
为加强行业规范条件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一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审核意见,通过平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宋波68205364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