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3〕269号,http://kjt.ah.gov.cn/kjzx/tzgg/121732941.html)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1、已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并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研发转化水平、做大做强,达到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且符合第4项排除性条件的机构;

2、省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等知名企业来皖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或与地方政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

3、省内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牵头创办或联合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

4、主要从事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传统科研院所,以教育教学、科普示范、园区及孵化器管理、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等科技中介服务活动为主的单位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二、标准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安徽省内,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3、具有创新、科学、规范、现代化、市场化的管理运行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管理、薪酬激励、内控监督、成果转化等制度;

4、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自我造血能力。投资建设主体原则上应不少于2家单位,近2年各级财政投入总额占机构年度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减少。机构近2年每年 “四技”收入占当年经营性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

5、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近2年每年投入研发经费占机构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0万元。科研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6、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不低于70%且总数超过100人;

7、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近2年每年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引进转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个,孵化企业不少于2家,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300家(次)。

三、申报流程

1、单位申请。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申报书等附件。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9月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经市政府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市科技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3年9月15日24:00前完成审核推荐。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市科技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五、联系方式

合肥市科技局平台处:0551-63538657;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5309;

省科技厅创新基地建设处:0551-62616083;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400-161-6289。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2〕14号)等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考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最新工作部署,强化统筹、优化布局,紧扣我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产业一体化,成为推动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和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2023年拟评价认定20家左右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二、申报对象

1. 已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并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研发转化水平、做大做强,达到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且符合第4项排除性条件的机构。

2. 省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等知名企业来皖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或与地方政府、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

3. 省内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优势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牵头创办或联合创办的新型研发机构。

4. 主要从事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传统科研院所,以教育教学、科普示范、园区及孵化器管理、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等科技中介服务活动为主的单位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标准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安徽省内,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2. 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3. 具有创新、科学、规范、现代化、市场化的管理运行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管理、薪酬激励、内控监督、成果转化等制度。

4. 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自我造血能力。投资建设主体原则上应不少于2家单位,近2年各级财政投入总额占机构年度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减少。机构近2年每年 “四技”收入占当年经营性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

5. 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近2年每年投入研发经费占机构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0万元。科研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6. 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不低于70%且总数超过100人。

7. 实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近2年每年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引进转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个,孵化企业不少于2家,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300家(次)。

四、申报流程

1.单位申请。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上传申报书等附件(附件1)。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8:00,关闭时间:2023年9月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依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经所在市政府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请各有关市科技局指导有关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3年9月15日24:00前完成审核推荐,9月18日前将所在市政府推荐文件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送(寄)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邮编 230001)。扫描版发至邮箱ahkjt_jdc@163.com。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有关事项

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申报材料应符合保密规定,相关研究内容、科研成果以及佐证材料等均应不含涉密及敏感信息。

3.各市科技局要切实做好申报单位咨询服务指导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推荐。

六、联系方式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5309;

省科技厅创新基地建设处:0551-62616083;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400-161-6289。

附件:1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书(样表)

2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3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要点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11日

附件1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书(样表)

(2023年度)

项目类别: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

依托单位: (盖章)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电子邮箱:

归口管理部门: (统一按照属地原则,填写市级科技部门)

申报日期: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二三年 制

一、依托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注册所在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安徽省内独立法人 £是 £否 是否建设运行2年以上 £是 £否
依托单位投资建设主体 1.
2.(可加行)
所属产业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   £2.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3.数字创意  £4.高端装备制造   £5.新能源和节能环保   £6.绿色食品  £7.生命健康   £8.智能家电 £9.新材料   £10.人工智能 £11.空天信息 £12.量子信息 £13.公共安全  £14.其它        
主要研究方向 1.

2.

……

是否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是 £否 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名称
2、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手机
职工总数 其中:固定人员
研发转化人员数 其中:正高级职称
其中:博士学历
3、近2年科技创新投入情况
2021年 年度总收入(万元)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占比(%)
经营性收入总额(万元) 其中,“四技”收入(万元) 占比(%)
研发经费(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
2022年 年度总收入(万元) 其中,各级财政投入总额(万元) 占比(%)
经营性收入总额(万元) 其中,“四技”收入(万元) 占比(%)
研发经费(万元) 占总收入比例(%)
研发场地面积(平方米) 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万元)
4、近2年创新发展情况
获奖(项) 总计 国家级 省部级 其它
科研项目(项) 总计 国家级 省级 产学研合作
知识产权(项) 专利授权总数 其中
PCT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其它
制定标准总数 其中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企业标准
年均转化科技成果(项) 年均引进转化产业化项目(项)
年均孵化企业数(家) 年均提供技术服务(家/次)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概述

(依托单位简介(定位、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特色与优势);简述本单位在重大创新成果产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果转化、行业引领带动、交流与开放服务、推动地方发展成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主要进展和贡献。3000字左右)

(二)创新成果与贡献

(主要研究进展和代表性成果;承担(参与)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及其他重大创新任务;结合产业技术发展需求,自主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卡脖子技术攻关等;获得相关成果科技奖励、知识产权等及其影响;成果应用和转化情况;2000字以内)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

(人才层次和梯队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1500字左右)

(四)科技成果转化、行业引领带动及推动地方发展

(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立和运行,开展对外科技合作及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所取得的重大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应用;在相关产业领域和行业所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对推动国家、地方及行业发展的影响和贡献,辐射带动效应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牵头(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面向行业开展对外技术服务与开放共享成效等。2500字左右)

(五)组织架构及管理运行模式

(组织架构,公司化管理制度、市场化运行机制及收入分配机制等体制机制创新,其他特色工作等。1500字左右)

(六)典型成果案例

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新产品研发、产业企业孵化等方面取得的重大典型创新成果案例(不超过3个)。每个案例不超过500字,可附图片等资料。

三、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

(一)主要任务

(下一步建设建设布局和重点方向及发展思路。1000字左右)

(二)工作计划

(年度进度安排,包括主要工作内容及阶段目标;后续经费概算、来源构成、使用计划等。1500字左右)

(三)绩效目标

(2年期,对照《关于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要求,分年度在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成果转化孵化、行业引领带动、运行管理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提出明确、具体、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四、审核意见

 

本单位申报认定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主要负责人签字:

 

(依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五、附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

必备材料

备注
1 主要人员名单(含固定、流动人员)(固定人员需提交社保证明等)  
2 现有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及购置(研制)计划清单(现有仪器设备需提供购置发票等)  
3 牵头单位近3年总收入、经营性收入、各级财政投入总额、研发投入、 “四技”收入等支撑材料

(如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

4 转化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
5 引进转化产业化项目(指从省外引进成果或团队来皖成立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6 孵化企业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孵化协议等)
7 提供技术服务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技术服务合同、相关记录等)
8 近2年获得的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省级以上重要科研项目、授权专利等清单
9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备注:

1、附件相应证明材料应为代表依托单位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资料,并支撑印证有关数据信息,与申报无关的资料,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递交纸质材料时,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连同以上附件材料(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

3、归口管理部门递交纸质材料时,校验以上附件材料。

附件2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部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申报单位 负责人 产业领域 是否符合标准条件 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诚信审查情况
1
2
3
4

附件3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要点

序号 审查要点 权重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安徽省内,注册后运营2年以上 刚性条件
2 具有明确功能定位,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刚性条件
3 具有创新、科学、规范、现代化、市场化的管理运行制度 刚性条件
4 投资建设主体原则上应不少于2家单位,近2年各级财政投入总额占机构年度总收入的比例逐年减少 刚性条件
5 附件材料是否齐全 刚性条件
6 机构近2年每年 “四技”收入占当年经营性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 20%
7 近2年每年投入研发经费占机构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0万元 20%
8 科研设备仪器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5%
9 科研人员和成果转化专职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不低于70%且总数超过100人 10%
10 近2年每年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 15%
11 引进转化产业化项目不少于1个 10%
12 孵化企业不少于2家 10%
13 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300家(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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