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方案》(皖政办〔2022〕2号)和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范围涵盖一、二、三产,申报企业应符合《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3〕65号)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二、申请程序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请,程序如下:

(一)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2);

(二)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推荐上报;

(三)各市经信局对参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会商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后,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按产业领域联合行文推荐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实施《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的第一年,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发展改革、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一、二、三产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掌握申报要求。

(二)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及申报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填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24时,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三)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不设推荐名额上限。请各市经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于7月4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见附件3)联合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邮箱(yangyang@ahjxw.gov.cn)。

(四)根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提出申请。为方便企业高效快捷申报,尚未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由各市经信局按照《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组织实施,于6月30日前将名单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附件:1. 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 徽 省 商 务 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4

附件1

省及各市咨询电话

序号    联系电话
1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小企业局 0551-62871861

、62871935

2 合肥市经信局 民营经济发展处 0551-63537876
3 淮北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办公室 0561-3193529
4 亳州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办公室 0558-5555312
5 宿州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局 0557-3022317
6 蚌埠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52-3125048
7 阜阳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58-2552815
8 淮南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54-6642370
9 滁州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0550-3926017
10 六安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64-3379292
11 马鞍山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55-8355684
12 芜湖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发展科 0553-3835160
13 宣城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促进科 0563-3022749
14 铜陵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局创业指导科 0562-2824876
15 池州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 0566-2038450
16 安庆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办公室 0556-5515812
17 黄山市经信局 中小企业科 0559-2355868

附件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导产品 是否满足直通条件之一 评定得分(满分100分)

附件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一、基础材料

1.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须签名、盖章)

2.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凭证(可通过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测,保存测试结果,并导出PDF凭证,凭证应包括: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上年末从业人员、上年度营业收入信息)

3.近2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含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期间费用明细表,须加盖税务部门业务章)

4.如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须提供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须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

二、符合四项直通条件之一的企业佐证材料

5.近3年获得的省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的国家级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6.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

7.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佐证材料,包括银行到账凭证或融资报告(同时提供是合格机构投资者的证明材料)

8.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 500强企业组名单,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评价指标对应的佐证材料

9.近2年审计报告(须体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关键指标)

10.质量管理水平对应的证书(包括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自主品牌佐证材料、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佐证材料)

11.企业获得相关领域特色称号佐证材料

12.I类、II类知识产权证书

13.研发人员占比的说明材料

14.建立研发机构佐证材料

15.可以证明符合得分标准的其他材料

请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上述顺序汇总整理,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得分。

附件4

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一、本企业填报内容和所提交的佐证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

二、本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企业愿为以上事项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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