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相关工作正在开展,合肥市大数据企业,是指在合肥市内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且经《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定的企业。本文整理了申报范围、时间、材料等内容,合肥市各区县的朋友们如果有申报需求可直接联系小编咨询。
一、申报范围
在合肥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大数据应用、服务、产品制造等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的企业,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1、认定范围
(1)大数据服务类。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大数据技术开发和服务的企业。
(2)大数据应用类。应用大数据技术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促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的企业。如从事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领域活动的企业。
(3)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制造的企业。
2、认定标准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合肥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
(2)企业具备从事大数据业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3)企业诚信经营,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4)企业依法合规开发利用数据,近三年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5)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含);
(6)企业主营业务在本办法第二条所规定的范围内,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2日,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各县区数据资源局可在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登录线上系统进行初审。因申报材料不完善被退回的企业可在2023年5月17日前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提交县区审核。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房屋产权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一致需补充说明);
(4)企业纳税证明材料(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上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上一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附企业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明细表);
(7)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相关合同;
(8)企业上一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相关发票;
(9)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或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知识产权、所获行业荣誉等)。
四、联系方式
- 肥东县数据资源局
0551-67717062 - 肥西县数据资源局
0551-68830915 - 长丰县数据资源局
0551-66686110 - 庐江县数据资源局
0551-87322265 - 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0551-82623823 - 瑶海区数据资源局
0551-64498077 - 庐阳区数据资源局
0551-65699437 - 蜀山区数据资源局
0551-65121797 - 包河区数据资源局
0551-63357861 - 高新区数据资源局
0551-65869520 - 经开区数据资源局
0551-63679379 - 新站区数据资源局
0551-65777258 - 安巢经开区数据资源局
0551-82360087 - 技术咨询电话
18355169618 - 账号注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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