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开展第七批企业“专精特新板”挂牌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第七批企业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版”挂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专精特新版”挂牌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挂牌企业范围

历年获得省经信厅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二、企业挂牌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

2.企业末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2022年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主导产品和技术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高成长性、有上市潜力的企业挂牌,2022年已征集的拟挂牌企业优先挂牌。

三、推荐机构

省“专精特新板”第七批挂牌推荐机构名单见附件3

四、申报材料

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附件2)

五、企业挂牌程序

1.拟挂牌企业请填报安徽省“专精特新板”企业挂牌申请表 (附件2)

2.经省股交中心推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审定的推荐机构,为服务区域内推荐的拟持牌企业提供尽调、推荐,出具推荐竟见并盖音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月22日前报高新区经发局(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件报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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